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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5年了,再婚登记的时候我带了判决书,还要我交一份生效书,我现在没办法交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01-07 04:18: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找你之前的律师帮你去找法官
  • 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
    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
    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两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钱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
    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功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
    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
    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它监管机构协调解决。
  • 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律师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简单)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离婚
    注意:判决离婚后就婚姻关系问题当事人不得上诉,但是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上诉。
  •   我们国家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一般看到二审法院出具的离婚法律文书基本上都已经是生效的。对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或者裁定,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导致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生效的,则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这是登记离婚。  而判决离婚是指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这种通过判决的形式而准予离婚的就是判决离婚。  登记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时离婚才真正生效。而判决离婚在判决生效之后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因此没有必要再进行登记。  既然已经离婚,法院自然会发给离婚判决书。判决书的效力和离婚证的效力是一样的。无论在本地还是外地登记结婚,只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示判决书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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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