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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婚内出轨长达一年,孩子7个月是个女孩,在我要求离婚时,男方愿意将孩子交由我抚养,但并不想承担抚养费,并且还要求有定期的探视权,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8-11-09 09:58:2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抚养费是法定义务,除非你放弃,否则对方必须承担,探视权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这与财产分割无直接联系,主要是子女的抚养、探视问题。
  • 你好,探视权是不能终止的。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探望权是法定权利。
  •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这个没什么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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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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