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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在坐出租车的时候,不小心把我的手机还有钱包都落在了出租车上面,后来那个出租车的司机,他的确是准备要把东西还给我,但是呢,他说我要向他支付报酬,但是我觉得这个东西本来就是我的,没有必要支付报酬,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失主有义务向拾得遗失物的人支付报酬吗?

其它综合
2018-09-29 15:17: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这样的义务。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拾得人与权利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处理规则是: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 没有这个义务,但你要留存充分证据,如果支付支付报酬拿回东西后再往回要
  • 你好,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如果那个司机把钱包返还给你,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他消耗的合理费用,你是有义务向他支付的。比如说他把钱包送给你的来回油费,你应该给他。除此之外就没有其它费用支付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有义务支付必要的费用,如影响司机的业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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