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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朋友家能办暂住证吗?因为是外地的,身份证丢了,补办身份证需要暂住证

婚姻家庭
2019-06-18 07:56: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
  • 补办身份证的流程: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一、办理条件:   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二、提交的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3张。   三、办理程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办证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办证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四、办理时限:   证件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发给证件。  五、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
  • 1、申请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同时可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2、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一个月后,凭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注:受理时发放回执;(四)办理期限:换领居民身份证为一个月;(五)收费标准:申换领20元/证。
  • 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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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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