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做生意失败了!导致资金链断了!信用卡逾期四个月!经过和银行委托方协商处理一半进去了!现在银行委托方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想和银行协商处理客服反馈多次没有结果

债权债务
2019-06-11 10:10: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如对方起诉,可应诉,在诉讼进程中协商或想办法解决。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银行可以要求持卡人偿还本金以及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如果银行向法院起诉并胜诉了,持卡人还要承担诉讼费用。  其次,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一定数额,逾期不还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逾期1万以上,经发卡银行催收2次并超过3个月仍为归还,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逾期不还款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会对持卡人今后的贷款等行为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
  • 债权人可以委托亲属起诉: 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的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当事人如果变更或解除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