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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全款买房,房本没下来。现在儿子婚后,房本下来想写儿子名字,假如儿子离婚房子是儿子自己的吗?

民事相关
2019-01-07 11:20: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1、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3、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4、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5、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6、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男方买房,该房产应为婚前财产。婚后,丈夫同意房产证上加上妻子名字,视为丈夫对妻子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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