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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前几天晚上去酒吧喝酒,和酒吧老板发生了肢体冲突!后来他上车开车准备撞人,但是没撞到人,破坏了公物,现在对方不追究责任,没有被现场抓住!我老公是缓刑人员,明年才到时间!现在已经投案自首,怎么才能减轻罪责

刑事案件
2019-03-17 21:32: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刑事法庭上,受害人家属的律师作用相当于原告代理人,他的职责是控诉被告人以及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属带来的伤害和损失并据此索赔;
    受害人的律师不能进行刑事辩护
  •   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处理。  自动投案包括三种基本情况:  一、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二、在犯罪事实已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三、在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而司法机关还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的行为应符合以下几种情况: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  实践中,以下情况都视为投案:犯罪嫌疑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因病、因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先以信函、电话投案;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罪行;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以及犯罪嫌疑人并非出于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在亲友陪同下投案;或者经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情况,也应视为自动投案。
  •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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