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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和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孩子的户口能跟随外公外婆吗?

婚姻家庭
2019-02-11 14:05: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在孩子申报户口后,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父母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3、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合格,发给《独生子女证》。
  •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这和当事人双方是初婚还是再婚,没有任何关系;  新生儿申报户口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母双方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这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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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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