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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生漏诊责任,使本人病症没有得到及时控制,延误病情,使本人造成了身心和经济伤害,我可以找当事医生和医院追责吗?

医疗纠纷
2019-04-20 05:13: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首先,医疗纠纷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建议您封存并复印病历,联系专业的医疗律师进行病历审查,判断诊疗行为中是否具有过错及责任大小,以此来指导您下一步的维权。
    其次,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外承担责任,对内会对相关医生进行处罚。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这种也是要看患者的具体病情,如果是能及时治好的病,医院需要担主要责任,否则担次要责任。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 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是否起诉自己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 对于漏诊行为,如果医院有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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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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