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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朋友借去注册公司了,本人不参与经营,本人作为挂名法人代表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我现在报警有用吗

公司企业
2019-07-08 02:32: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可以要求朋友给你赔偿的,希望能帮到你。
  • 大概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5个工作日 内资不收费
    2、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全程5-7个工作日,看银行的效率了
    3、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5个工作日,有前置许可的话,要在执照前办好,上海现在免收开业费。
    4、质监局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个工作日;
    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5个工作日;
    6、最后到银行开设基本户,一般是5-15个工作日,不同银行的效率不同。
  • 被人借用身份证是不能办理业务的。如果办理人员未进行身份信息与办理人员核对导致当事人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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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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