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女儿已去世,现有一个刚满16岁外孙女,孩子是我从小带到大的,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现还有房子两套,一套是自家拆迁买的房子,一套是买别人的拆迁房,这套是精装修一直没人住,因为都是拆迁房没有房产证,还有一辆汽车,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人寿保险公司的一份保单,现在都被他丈夫占有,对我们和孩子都没有说法,现在他又找了个女人已怀孕,他们已经搬到新房住了,我们想起诉他,把我们应继承的要回来,想把那一套新装修的房子留给孩子,把孩子该继承的那部分要回来,我们应该怎样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继承
2019-01-12 12:34: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们需要提供女儿去世的证明,已经双方共有财产的证明,这些财产首先要进行夫妻财产分割,然后剩余的一半是遗产,由继承人共同分割。
  • 可以分割。 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第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 要看是以什么方式继承的。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的话,若不是写的很细致只由且仅由夫妻一方继承另一方不得继承的话,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法》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1.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你好,没有遗嘱继承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完成。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