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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前段时间我因为资金短缺借了七天的小网贷,利息超高,借2000就要扣掉400利息,无力偿还就又借了其他平台的七天贷来补,现在都借了10多个平台了,都是用来还七天贷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他们这种网贷合法吗? 

债权债务
2019-06-03 14:59: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年利率超过24%的利息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的。你的这种情况可以报警
    追问:直接报警就可以了吗?逾期了会不会上征信,一直威胁我说上征信还有外包催收之类的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的若干问题办法规定,民间借贷法定最高利率规定如下:借款双方应当约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的24%,出款方约定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前提是必须在人民法保护下。另外,借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将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借款人可以要求出款人返还之分的超年年利率36%的一部分利息,这种情况人民法院是准许。也就是说,在24%的利息是受保护的,超过了24%又没到36%的利息就属于是自然债务,就是给了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取,超过36%的一本分一律不受保护,可以算是高利贷。
  • p2p借贷无力偿还怎么办?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因此,已归还借款部分,扣除应付利息后的余额,应当抵充借款本金。
    借款案件中,借款人在出具借条时,可以一并在借条上约定优先偿还本金。如果未约定本金和利息的偿还顺序的,视为优先偿还利息,后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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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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