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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月16日通过**快递公司寄邮件到上海松江区,但快递16日到达上海九亭后就一直没有消息,收件人也收到快递,20日我向快递公司进行投诉,快递公司说车出了问题,快递会尽快安排寄到目的地,第二天又说不能联系上卖家,我询问收件人说从来没有来电信息和短信,24日我让收件人主动联系快递员,询问情况,**回复快递被投诉了,还在处理中。我再次打投诉**说再次帮我查询,但最后仍然没有解释,今天我又向**投诉后未联系的专用电话进行再次投诉,仍然没给我准确答复。期间,每次进行人工客服都需要等待很久才有人接听,甚至出现无人接听现象。从发货到现在10天了,我现在既不知道快递的准确消息,**也不给于解释,我可以直接进行投诉索赔吗?如果能索赔,最高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损害赔偿
2019-06-29 16:40: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收不到快递,可以要求赔偿。
  •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非常普通、并经常出现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侵权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征:

    (一)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二)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三)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如《消法》第49条的规定等。
  • 根据我国法律的限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能够与经营者商量和解,也能够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能够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能够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组织仲裁,甚至能够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因此,建议您能够根据法律的限定,选择适合您的维权方式,维护您的权益。
  •   快递弄丢了东西,一般按以下标准赔偿:  1、如果寄件人的快递保价了,应当按保价价值赔偿;  2、如果没有保价的,按快递资费的5倍赔偿。  以下是《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快递服务组织可不负赔偿责任:  a)由于顾客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的;  b)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保价快件除外);  c)顾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2、《快递业服务标准》规定,信件类快件按照服务费用的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赔偿。
  •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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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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