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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放假时间自杀公司有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19-09-13 19:26: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从法律层面讲,正常情况下,员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杀行为应该后果自负,公司无需赔偿。
  • 没有赔偿。。。。。。
  • 首先,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自杀身亡不属于工伤死亡,其亲属当然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获得相关赔偿。用人单位按照非工伤死亡事件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自杀不存在任何过错的,用人单位并没有强制性的赔偿义务需要承担,只需按照单位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发放抚恤金即可。
    三、如果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自杀存在一定的过错,就应当依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进行赔偿,该种赔偿要依照过错程度的大小来确定单位的赔偿份额,具体个案各不相同。除了在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中能够找到法律依据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也有相关规定。
  • 劳动者试用十几天后,不能胜任岗位被辞退,第二天无故自杀的,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和社保中心支付劳动者家属非因工待遇即可。

      1、非因工死亡,是和因工死亡相对应的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员工,因工作以外的原因发生死亡,且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法定情形,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主张因工死亡相关赔偿的死亡。因非因工死亡而发生的相关赔偿纠纷,称为非因公死亡纠纷。如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非因工作原因发生死亡,或者虽然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发生死亡,但与其工作无任何关联,因其行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故不能被依法认为工伤。举例说明,如一员工下班后,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内因触电身亡,这个员工的死亡就是非因工死亡。

      2、非因工死亡待遇:

      各地对于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有一定差异。以广东省为例: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 你好!从法律层面讲,正常情况下,员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杀行为应该后果自负,公司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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