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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协商公积金贷款买卖房屋,买房缴纳房款定金两万元整,卖方出具定金收条,卖方并没有告知买方房屋为贷款,即尾款没有结清,也没有告知有两套房产,卖方不同意委托第三方中介进行办理,要求自己拟房屋交易合同,待房屋尾款结清后继续房产交易时,卖方提出要求全额付款,不同意公积金贷款,否则视为买方自动放弃,不退还房屋定金款,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哪一方违约?

房产纠纷
2019-04-03 22:10: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依据你们合同约定确定
  • 委托中介卖房需要注意什么事情
    1、 委托中介是不要采取全权委托、独有代理的方式。对中介的授权进行限制。如代理出售房屋的底价,中介代理权有效期,签订合同或收款有产权人亲自确认方有效,不能按约定时间、价格出售房屋的责任,不通过中介出售房屋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等约定明确。2、 房屋权属证书有产权人持有。交给中介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明约束性语言。3、 坚持交易时是三方共同确认。4、 签署合同、文件不能留白。5、 需要中介持有房款的,明确支付房款期限及延期付款责任。6、 交易价格、中介费、契税承担等约定明确。对于卖房来说你是主角。你可以给中介提出你卖房的条件,比如:
    1:税由买房者出;
    2:房钱必须一次性付清;
    3:中介费用必须在销售以后,拿到房款以后再给;比例就你和他讲了。
    4:房子出售的手续一定要按照正常手续来,不能漏掉一个环节,怕以后出什么问题又来找你,买家肯定是同意的,就怕中介会有什么猫腻。
    5:其他特殊要求就看你自己的了。
    千万不要为了省钱,省事不走正规程序。
  •   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很多人都认为中介公司居间必须成功,否则即是违约。但是,委托人恰恰忽略了居间服务的本质特征,即“居间性”。居间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即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中介公司在居间服务中所担当的角色就是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供交易信息,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中介不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算不算违约是由居间服务的特性决定的,不以我们的认识为转移。房屋中介违约怎么办,房屋中介违约如何处理?读过本文,您一定已经十分明了了。除非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否则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不算违约。
  • 二手房买房违约违约金首付可以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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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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