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车,在4s店维修,但维修费是4s店价格,本人该不该承担全部修车费?这算不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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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在积极配合伤者治疗时,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或发票,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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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报警了,交警也勘查现场,作出了事故责任划分,也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裁定对方全责。这样的话就可以找对方赔偿你的损失,你和对方的保险公司一起到你的4S店定损,保险公司同意定损的价格后,你就可以修车了,车辆修好后找对方来交维修费,然后发票给对方,对方拿着到他的保险公司报销就完事了,对方报销时需要你的行驶证复印件等,你要及时提供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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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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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