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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离婚后,我们签订协议房子给她,然后各自负责个人债务,那她现在还不起信用卡,这个关我事吗?

民事相关
2019-02-16 22:26: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要看你们的信用卡的债务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如是婚前的,可能会被认定成夫妻共同债务。
    追问:是结婚前的,但是我们之间协调好了,她还她的信用卡,我还我的信用卡,我把房子全给她,然后也让民政局公证过,她现在还不起信用卡,这应该跟我没事吧
  • 可以就夫妻债务偿还进行约定,但是这种约定对外无约束效力。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不过,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力,除非债权人事先同意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5、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完全为满足个人欲望而负的债务;抚养非婚生子女所负的债务等。
  • 1、你的情况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 2、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3、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您好,这个不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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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