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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先前将老房子卖掉,二个女儿分了钱,我老公虽说分到房子,但房子由公婆和离婚的小姑住。现公婆为小姑还赌债而向亲戚借钱。试问借的钱,公婆在过世前仍未还清,老公有义务还吗?那套房子会受牵连吗?

民事相关
2018-12-31 23:15: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有证据证明是赌债可以不还,如果你们已经分家了公婆这家的债务也不用子女代还!
  • 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房屋该如何分割:

    在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已经取得该房屋的财产权益,而取得房产证也是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及后续付款行为所致,该房产应属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另一方有权就该部分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对于父母参与出资的房屋的处理:

    根据《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一)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二)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房子为一方婚前购买所得,则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除外。 实践中,考虑到一方所欠赌债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一般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 没义务还,具体来律所面谈。
  • 公婆在过世前仍未还清,老公有义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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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