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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换了物业,原先于物业签订的合同还有效吗?没有跟现在的物业签订合同欠费后可以拒绝缴纳违约金吗?

房产纠纷
2019-02-23 02:48:2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物业费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所以物业费 诉讼时效跟民事诉讼时效同拖欠物业费超过两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要根据具体情况确认。 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你的物业公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结论:1、向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物业公司不能违法约定延长诉讼时效,2、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在2年的诉讼时效时间内,曾经向你催交过物业费,你就可以依据上述(法释〔2008〕11号第三条的规定首先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只要这样人民法院就会对物业公司向你进行的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予支持。
  • 1、业主没与物业签订物业合同、开发商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合同。
    2、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以上1是不能以没签合同部交物管费的,因为你买房子时就包含了前期合同(开发商和物业签订的)
    你没参加业主大会但是业主大会是你小区3分之2以上的人投票选出的业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物业合同,也就代表了这个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签订了合同,并不要物业一家一家的和业主签订。按你想的物业应该一家一家的签订,你不和物业签订合同就可以不交,这是错误的。
    以上2是可以以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不交物管费的,因为你或者你的小区没和物业产生合同关系,就不存在物管的一说,物管费是建立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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