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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下班后在宿舍猝死如何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8-10 08:39: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社保机构咨询。
  • 您提问的问题是视同工伤的一种情形,因为工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突发疾病死亡,按照工伤案件的程序,您现在要先申请工伤认定, (一)丧葬补助金:死亡时6个月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死亡人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又无劳动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第29条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54个月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劳务工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亡,享受工亡待遇.劳动部门先进行工亡认定.认定为工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全国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涉及抢救的还有抢救费用等.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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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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