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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属于公司会泽分公司员工,9月2日7点30分去上班,9点40分左右去生产车间和另一个上班员工去打扫了一圈,然后10点40分又去车间走走看看,走到一棵柱子旁边突然倒在地上,到下午5点左右才被另一员工发现,已经晚了,时间过去5.6小时,现在人已经不在了。他们按工伤赔偿,他们会上报给劳动总裁委员会吗?会申请工伤认定吗。他们单位给遵守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8-09-20 15:01:4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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