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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班意外受伤,住院费用3万多,保守治疗没做手术,工地交有意外伤害险,应该有什么样的赔偿,赔偿多少,

劳动纠纷
2018-12-26 04:11: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赔多少、怎么赔,根据工地给你购买的保险的约定确定。
  • 您好,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   某些医疗项目是需要手工报销的,医保手工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   一、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   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需要社保经办人员把各项票据收齐后逐一扫描、逐一录入、上传系统、打印明细,单位盖章备盘之后,上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复核,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报销。如果票据丢失,需要到医院进行补办。   二、申报住院费用   1、社保卡;   2、收费票据;   3、住院明细单;   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5、诊断证明和(或)出院证明;   6、医院出具的全额结算证明。   三、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手工报销。   (1)参保后未发卡;   (2)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   (3)单位欠费;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   (5)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   (6)异地就医;   (7)计划生育手术。  
  •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34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您的情况可以比照上述情况进行对照。但打字、复印、律师等费用暂时还是需要您自己承担。如果您找律师了,上述问题完全可以咨询您的律师。
  •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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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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