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给朋友向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给他向银行担保借款60万,当时没给合同说的是期限一年,到期后朋友把钱还给银行后又借了60万,当时没通知我,我也没有去签字最近朋友打电话跟我说今年还不上了,担保公司还要起诉我,,请问我还有替他偿还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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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之前的贷款已还的话,你的担保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于新的60万贷款,因你不知情,也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因此你是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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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新的借款合同你不是担保人的话可以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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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担保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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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材料。有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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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偿还看是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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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确实不是你本人做的担保,不需要你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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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