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协议的大致内容是房子归我们所有,我想问一下他们的这个遗嘱是有法律效应嘛?那我的分家协议具有法律效
1998年的时候与老人分家,立了分家协议,分家协议的大致内容是房子归我们所有,但老人有一间居住,有老人的签字手印,也有村居委会几方人的签字见证,现在老人双双去世,村里分房,哥哥姐姐们回来拿着遗嘱要求分房,遗嘱是老人生病期间立的,而且我也不知道,也没人通知我,遗嘱的大致内容是拆迁分得的两套房子,一套归二儿子所有,另一套归大儿子、三个闺女平分,并且有老人的签字手印,另见证人是大儿子、三个闺女的签字手印,据说是公证过得,我是二儿子我想问一下他们的这个遗嘱是有法律效应嘛?那我的分家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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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以前的诉讼实践,如果分家协议不违反善良风俗的,应当依法成立并且生效。而其后来的所谓遗嘱行为,无权改变先存的分家协议。也就是说,应当依法查明分家协议的具体情况后,按照该协议依法确定拆迁分得房屋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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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么的遗嘱合法有效,可以对抗你的分家协议,但这个遗嘱是否有效需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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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协议所涉的房子有没有办理房屋变更登记?遗嘱是公证遗嘱还是自书遗嘱?如果是自书遗嘱是打印的还是手写的?建议打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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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类问题最好是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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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