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上约定是按揭款下来7天内交房。但是双方过户当天口头约定交房,并且卖方也交房了。贷款手续全部走完,但是贷款还没有下来,现在卖方反悔说要收回房子。这个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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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办理。需要看合同是怎么样约定的。
追问:合同约定的是:按揭款到账后7天内交房。但是在过户当天(一个月前)和卖方协商当天交房。当时也有中介在场。但是卖方现在还没有收到按揭款,说是要收回房子。
解答:房款收不到会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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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商品房,开发商卖了房反悔后又卖给第二买家,这属于一房二卖,购房者有权要求已付款两倍以内的赔偿。如果是二手房买卖,二手房交易的违约责任,还是适用一般合同法的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实际损失高于约定标准,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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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流程:
1、二手房买方和卖方先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再去银行办理房屋的贷款手续。
3、再去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二手房过户手续的登记和办理,并交纳相应的税费和款项。
4、最后拿到房产证,再将二手房交易的尾款付清,并及时交清房屋的水电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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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贷款中是不可以过户的,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过户等行为的;因为办理了抵押贷款的房子虽然你还留有房产证,但是他项权证是在银行,在未还清贷款之前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后,相关房屋才能进行过户。
有贷款抵押的房屋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只有贷款偿还结束才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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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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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