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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颠闲病,把别人打成轻伤2级,没钱陪,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能判监外吗?谢谢。

刑事案件
2019-01-23 19:08: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伤情鉴定的结果在轻伤二级或以上,轻伤一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案件有多种从轻减轻量刑情节,这需要您与您的律师详细沟通,制定有效辩护策略。建议及时与对方达成和解,如果难以达成,请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争取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
  • 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只有三种伤势。你说的可能是轻微伤。如果是轻微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罚款,不构成犯罪,不判刑不坐牢。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 分析致人轻伤的情况包括很多种,遇到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举个例子:如果当事人被人殴打造成轻伤一级,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对于造成的民事损失,如果法院已经判决,行为人不服上诉的,当事人可以积极应诉,行为人是不会胜诉的,当事人完全可以放心。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根据法律规定,受到他人故意伤害的,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后进行进一步审查和伤情鉴定,如果造成受害人轻伤的,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符合立案条件,并通过侦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不能,建议积极辩护,详情可以打电话或者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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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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