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月底找了一份工作,四月正式入职,实习期2000,实习时间三个月,转正后工资2980基本工资,有提成,与公司签订社保个人交协议,公司报80%,单位从转正后每月压300,压五个月1500,工作满一年退,不满不退。从七月转正开始到手工资2680,我嫌工资低在7月24日提出辞职,单位告知转正员工续提前三个月通知,我同意了。并询问社保补贴为什么没发,公司说做财务的时候忘了,八月工资补上。九月初领导找我协商我不辞职给我涨工资(从九月工资开始)的事,我又同意了继续干的要求,但是没有新的合同(劳动合同签了,但都在公司手里)。九月15号发八月工资时工资是2580,询问公司回复;“少的一百会计算错了,会补。7,8月的社保领导审批没过,不予发放(不给了,说与我绩效有关)”
仔细想来还是决定辞职,现在不知道七月份交的辞职报告是否还有效?是否还需要再写一份给公司
-
不用担心,委托律师处理,要回拖欠工资以及赔偿金,赔偿金是主要的,具体可以来我律所面谈或者电话微信可以帮到你
-
有效的 留好相关证据 与公司负责人沟通
-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劳动赔偿金计算问题专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我们可以帮助您
-
原则上你提出离职只需要提前1个月, 提交辞职报告有效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