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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法院诉讼费四年,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名单,这个失信记录是不是永远不会消除了?

债权债务
2019-02-07 02:44: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还钱不会消除,还了之后可以联系法院消除。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参加诉讼的诉讼费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诉讼败诉支付给对方的赔款,是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等。
  •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根据具体的案由和诉讼金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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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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