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个打工的,我说不干了,老板不让走,最后和我吵架了,给我不发工资,让我走人,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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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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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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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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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要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讨薪,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如果协商失败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带好相关资料和证据,例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等,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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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