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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另外一个人合伙开的有限责任公司,他是法人,我只是作为股东出资,并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现在他在外以公司名义签字借了大量债务(借款合同上只有他的签字和公司的章,我并不知晓,也没有签字),现在法人将公司转让跑了,与我彻底失联,我作为股东能是不是应该要求赔偿?我有签一份合伙合同,是在公司成立的初期,但是合同是我先签字扫描给对方再打印签字的。合同是否能有效?我如果报警,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合同纠纷
2019-06-15 16:09: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与对方签订的合伙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对方在外面借了多少钱?有哪些材料呢?
    追问:对方在外面借的钱与我是无关的,合伙合同上写的对方开的舞蹈工作室(有注册公司),我入资2万,占8%股份,不参与经营,每月15日进行盈利分配,共同承担赢亏。
  •  成立公司的流程:
    一、 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 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
      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等,到银行去开立公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投资款。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
      11.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般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当然,可以请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代理会计账务。
      12、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
      注:验资户的钱转回基本户还要带出资人的私章
      13.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 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和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10、经营期限;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   合伙人公司如何注册,  一、办理机构:  xx市工商局各分局注册登记处(科)。  二、登记管辖:  工商局各分局负责登记管辖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册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五、注册证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明与经营场所证明;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核准通知书;  6.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7.法律规定须报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六、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咨询→领表→登记→领照;  登记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七、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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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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