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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是大学学校挂钩的,6月份签实习协议书的。协议书写着:甲方(酒店)同意丙方(学校)学生即乙方(我)到甲方(酒店)实习,实习岗位为文员,实习时间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3月31日,实习时间为7个月,协议书上还写了关于违约责任条款(如发生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可是我9月3日去酒店实习的,酒店安排实习岗位不是文员了,怎嘛办?算不算酒店违约?酒店应该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
2018-09-30 09:26: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只是笼统的写了违约责任的,具体还是要你这边的损失情况确定违约责任的。
    追问:行人在路上正常走,汽车驾驶员(认识的人)饮酒驾驶撞到行人,原则上要报警处理的报了警的话汽车驾驶员要吊销驾驶证还要坐牢的,但是由于行人和驾驶员是认识的,行人不报警处理私聊解决,而且汽车驾驶员主动打120由救护车来送受伤的行人去医院治疗并陪同行人去医院治疗的,到了医院拍片检测左小腿粉碎性骨折(2个骨头碎掉),后来由于行人拍片结果显示受伤严重,医生再给受伤的行人打石膏处理,还要做手术治疗的,汽车驾驶员承诺承担行人入院到出院的所有费用,汽车驾驶员还写了协议书(协议书:2019年5月8日晚上9点多到10点之间,由汽车驾驶员开车撞到行人的躯肢,行人在正常走路。 经汽车驾驶员和行人协商具体如下: 由汽车驾驶员预付9万元作为行人手术动好之后拆钢板和误工费的暂付费用。实际由医院诊断和医院收据为准,多退少补,行人左小腿手术及入院到出院的所有费用由汽车驾驶员承担,误工费为多少元/天),协议书最后也签字按指纹的,请问律师这样按照法律法规是否合理合法?协议书是否有效?协议书缺少了些什么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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