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在长春市某某贷款买了房子,已经一年多了,现在我们想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发票。可该售楼处不提供给我们发票了,原来还答应借给我们,现在借都不借了,说之前借的太多,都不还就不借了。我想问一下 他们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合理?之前借的人不还就让没借的人替她们接受惩罚吗?而且有相关权益规定贷款买房就能不提供发票吗?

损害赔偿
2018-09-15 10:05: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