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前段时间我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并且我已经进行了版权登记,现在我想要办理版权保护,但是听说有一些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所以我想要咨询一下律师,版权法不保护的对象包括哪些?哪些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非常谢谢

知识产权
2018-09-12 12:26: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版权法不保护的对象如下:
    1、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包括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委规章在内。例如,宣传色情、暴力、分裂国家等作品。
    2、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这里的译文是指官方正式译文,而不是学者自己或者某个机构自己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的翻译,因为这些译文仍然受著作权的保护。
    (2)时事新闻。
    a、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事实性的陈述)。
    b、不包括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评论(如评论员文章)、有关事实新闻的著作(如名为《新闻学》的教科书)。
    c、广播电视节目预告也应视为新闻消息。
    d、时事新闻虽然不受著作权保护,但是报刊、电视台等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仍应当注明出处。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已过保护期的作品
    (1)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便为社会所公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但作者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保护期限限制,将永久受到法律保护。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你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关于时事新闻
    这里的关键在于要区分时事新闻和时事新闻作品。时事新闻作为一种事实,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作者根据时事新闻所创作的时事新闻作品则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三、关于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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