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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姊妹四个。我父母已去世多年。也没留遗嘱。现在我大姐住我父母的房子。我们三个都有房。就我大姐没有房子。请问怎么分房子。

房产纠纷
2019-02-02 02:34: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在,所有继承人之中平均分配。在这个大原则的基础之上,适当的考虑,对老人尽了较多赡养义务,以及生活存在一定困难的人。
  • 继承有一下几种,每种继承的继承方式,分配方式都不一样。

    指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即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序列依次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 在被继承人死后,他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有几个继承人一般均分,不尽少尽抚养义务的人少分,多尽抚养义务的人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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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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