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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那个危险驾驶罪是从开庭以后才会判拘役吗?

刑事案件
2019-02-12 14:53: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是无权作出判决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危险驾驶是指在道路上危险驾驶机动车,如: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危险驾驶罪只有拘役的刑罚,最低一个月拘役、最高六个月拘役。这指的是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
  • 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如何选择金额,这个在法律中还真没有具体规定,其裁量权真就属于审判法院,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其违法情节、承受能力、适格的惩诫效果等因素而权衡裁量,少则1000元,危驾罚金也有12000元的判例。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 是的,开完庭法院才会根据案件情况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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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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