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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我公司(甲出卖方)与江西公司(乙受买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运输由我公司负责承担,货到付款,我公司发货前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内水上\陆路运输保险单>投保人为我公司,被保险人为江西公司,由宜昌港发往江西九江港,水路运输,路经武穴与一无牌船相撞沉没. 保险人以被保险人乙没有保险利益为由拒赔.请问: 请问:1.我公司作为投保人能否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金?2.向承运人主张赔偿是否过了时效?3.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能否背书转让保险合同给我公司?4.是否能适用海商法?管辖法院是否是武汉海事法院? [em07]

证券投资
2006-08-26 00: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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