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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工人在工地上班突然得急病,送医院抢球,三天还没醒用人单位不支付医药费了,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9-02-05 20:54: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自己先垫付,出院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一般与用人单位无关,不过,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下,视同工伤处理。如果是职业病可以申请鉴定,工伤同时也需要申请鉴定。劳动者可以申请享受病假待遇,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享受不同的病假医疗期和病情工资,需要劳动者提供真实的病假条。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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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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