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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人6年前因盗窃被派出所抓了,办了取保候审后,没有拘留,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有关信息,现在他要进工厂会有影响吗?会查到案底吗?

刑事案件
2018-12-23 10:59: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不会。。。。。。。。。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因此如果盗窃后满足上述有关情形,可能会被拘留。
  •   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并不是最终的处罚结果。
      如果被刑事拘留后,又办理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就会继续侦查,取得新的证据后,就会依法移送检察院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证据,则会撤销案件。
      现在还是有案底的。
  • 可查阅《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第六十四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第六十五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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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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