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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郴州桂阳县2017新进教师,8月23日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转正培训,但是培训住宿伙食交通费需先自理,并有红头文件可返校报销。结果学校称教育局规定县城内学校不让报,只给村小报销,请问这样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维权?麻烦律师了。

其它综合
2018-09-12 22:19: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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