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天在上班的过程中不幸被空中掉下来的花盆遭到了头部,有轻微的脑震荡,我想问一下这算不算是意外事故呢?如果是意外事故的话,我要去哪里可以开具这个意外事故证明?开具这个意外事故证明又有什么作用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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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去哪里可以开具意外事故证明的问题,
1、具体要看意外事故发生的地点和性质。
2、如果是交通意外事故,需有交警开具的证明。如果是在学校发生的意外事故,需有学校开具意外事故证明。如果是在家里或者是一些其他无第三方在场的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需有家长本人提供一份意外事故说明。
3、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发生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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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意外事故证明去哪里开具体要看意外事故发生的地点和性质。如果是交通意外事故,需有交警开具的证明。如果是在学校发生的意外事故,需有学校开具意外事故证明。如果是在家里或者是一些其他无第三方在场的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需有家长本人提供一份意外事故说明。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发生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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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条例年休假期间外出旅游,意外事故不能算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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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