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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20多岁了,没有户口,而且我父母也离婚了,不管我,我现在独自生活,但是没有户口干什么也不方便,没有任何证件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8-12-11 03:30: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去派出所补办户口身份证
    追问:我自己去派出所就可以办么,没有任何证件,出生证明什么的都没有,
    解答:可以
  •   没有户口怎么起诉离婚,  当事人能够证明是事实婚姻的,可以按照起诉离婚程序去法院办理离婚。  起诉人必须提供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或居委会的证明,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事实和住所情况、大约年龄情况,并提供其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用以证明双方的离婚不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监督。  在这种情况下,立案人员可以通过审查当事人陈述的年龄,并结合其本人的体貌,从外表和面貌上判断其大约年龄是否与陈述一致或相当,然后分析双方是否能构成事实婚姻,若可能构成事实婚姻,则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否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不应予以受理。  当事人必须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关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
  • 一、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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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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