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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生前留下房产一套,母亲也与今年过世,房子一直在父亲名下,现在我的两个姐姐要求平分这套房产,但我一家三口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的生活起居也大部分都是我们在照顾,,户口也在一起,而且父亲生前是答应房子将来归我们,房屋装修费用全部是我出的,请闫在房产分割上我是否可以要求多分割,装修的钱是否也可以作为要求考虑,另外法院是否可以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拍卖这套房产。

经济相关
2019-02-03 11:02: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个可以请律师协助你们的
  •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可知,不管银行的抵押是否登记,你都无权要求拍卖房产。因为不经登记,你的抵押权还未设立。不动产抵押,如不办理登记,即便经过公证也不生效。
  • 这个期限被执行人如果配合就比较快能在3-6个月之内结束,如果不配合一年以上都有可能,首先要申请评估,而且是申请人预交评估费,申请人肯定是申请执行的人,评估之后被执行人还可以提异议,比如评估价格过低,等异议程序也走完,再申请拍卖,同样拍卖费也是申请人预交,拍卖以最终评估价格拍卖,第一次流拍,减10%价格,之后再拍卖,第二次流拍再减10%,第三次再流拍,申请人这时可以提申请接收被拍卖的房产抵债,之后法院下裁定已被拍卖房产抵顶执行款,这时被执行人也可以申请回购该被拍卖房产,总之评估拍卖房产是个漫长的过程,执行申请人慎重申请,被执行人希望走这个程序,因为可以拖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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