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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与商家欺骗消费者 在美团酒店上订了4天的酒店,订了之后商家打电话给我说没有房间了,让我自己找其他的房,让我取消订单,我取消了之后没有退款,之后又跟我说有房,因为他之前跟我们说没有房导致我们行程有变,我们说只住3晚退一晚房钱,在微信上说的,当时商家同意退一晚房钱,但是到退房的时候找他拿钱,却叫我去找美团客服说,然后美团上说商家只同意退80元,我一晚266的房间,为什么只退80?而且还是提前说好的,有记录,等我退房之后就出尔反尔,而美团也是帮着商家,打电话给北京工商投诉也无果,投诉之后美团的人联系我,让我提供记录,提供完之后就没有回复了,再次找美团也是说商家只同意退80元,还说这是政策,当时商家说钱还在美团上停留让我去找美团说,到现在美团说已经给商家结算了,这算不算欺骗消费者

损害赔偿
2019-02-18 09:49: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消费是受到欺骗,你可以投诉到消费者会去。这样效果比较好。实在不行也可以起诉。
  • 欺骗消费者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在商品交易中,消费者是享有知情权的,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商品的实际情况,不得有所欺瞒,如果欺骗消费者的,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 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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