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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不交养老保险的他的父母能领养老保险金吗

保险纠纷
2019-05-13 09:47: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将《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解释为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但由于在“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理解上的分歧导致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十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现象非常突出。有的法官直接告诉当事人,本院甚至本地从来没有判过分割养老保险金的案件,也没法执行,所以不支持养老保险分割的诉讼请求。
    退休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虽然与退休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密切相关,又由于养老保险费根据工资的一定比例由公民个人、单位进行缴纳,从而易使人误以为既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密切相关的退休后养老保险金也应该像分割其他共同财产那样简单地平均分割。这种简单的推理显然忽视了养老保险金所具有的人身依附性和社会保障性,这才是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根本不支持分割养老保险或者分割养老保险的判决难以执行的真正原因。有鉴于此,离婚时对养老保险的分割需要采取慎重和节制的态度。
  • (一)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可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二)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无法确定。此种情形,给审判带来了麻烦,其分割的可操作性较差,法院既不能按预测可能取得的保险金数额进行分割处理,也不能因为操作性差而不予处理。法院只能根据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即以法院裁判时,双方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数为基数,按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由养老保险费账户总额多的一方给少的一方补差,调平原、被告的财产差额。
    (三)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一方已实际取得了养老保险金,另一方尚未取得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是审判实践中的难题,其难在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数额明确,可以据实分割,具有可操作性,而尚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方其保险金的数额尚不能确定,不能直接根据已缴养老保险费的数额进行分割,可操作性差。
  •   养老保险交了15年后可以交也可以不交,不过你应该继续交到退休。15年只是最低年限,是指只有交满15年才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  理由:  养老金计算公式: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注: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缴费指数浮动范围:0.6--3(深户)。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浮动范围“60%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300%月平均工资”。  养老金计算公式举例(以深圳为例)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具体可看:养老金计算公式  结论:从公式中可以明显的看出,交的年限越高,获得的养老金也就越多,所以,建议交满15年后,继续缴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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