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租的房子,合同是两个月,6月30到8月30号结束,房东口头说过到时候有事耽搁一两天也没事,她让我退房时候提前两天和她说,可是,我快到期时候回老家了,忘记和她说了,31号才说不住了,东西9月二号全部搬走了,现在房东不退我押金,至少1200押金,她一分不退,说我没提前和她说不住。第一个月时候月底28,29她还主动通知我交房租,合同签了两个月,第二个月她没通知我,反而说是我的原因,难道房租签了两个月,快结束时候,她没义务通知我,反而让我通知她吗。她现在不想退我押金,全被她扣了,我该怎么办。她的房子是门面房,里面改造了,分为了很多隔间.,一间门面里面分了20几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电表,她这样拿来出租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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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第四条转租......
第五条合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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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
房东违约的,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
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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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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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