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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被银行张贴(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恶意贷款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情况是这样我父亲和我姨夫贷款我父亲是贷款人我姨夫是保人但这笔钱的实际使用人是第三个人,我父亲被骗帮被人贷款,结果第三个人死亡了这笔钱现在找我们要,我们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2-11 16:57:1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虽然你们不是实际用款人,但你们是实际借款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你们签了字,银行把钱给了你们,当然要和你们要。你们最好是把钱还上,再向实际用款人进行追偿。
  • 根据合同约定,这个钱还就该你们还。你们有追偿权,可以起诉第三方的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 你好,建议见面详说
  • 贷款诈骗的一般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能否追回被骗款项,取决于警方对案件的侦破情况及犯罪嫌疑人挥霍骗得钱款的情况。建议尽快报警,越早报警越有利于侦破案件及追回被骗款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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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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