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在张家口开挖掘机,不幸挖掘机在山上掉下来,舅舅被砸身亡,工地不赔钱,家里剩了两小一老,怎么让他赔偿
-
事故当时是否进行报警?
追问:当时没有进行报警,因为舅舅是在河北张家口出的事情,出事后,被同事发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直接被送去太平间,之后给家人打电话,老家人在聊城高唐县赶往张家口,在太平间已经见过死者,脸上都是土和血,头后部有一个大口子,家人猜想可能是死者在挖掘机翻滚过程中碰到头,不幸身亡。老板那边说是赔偿四五十万,家人这边不同意,家里人剩下妻子45岁左右,小女儿还不到两周岁,大儿子16岁左右,还有一位老母亲76岁左右,应该怎么赔偿??
解答:死者是什么户口?农村还是城镇
-
1、从工地上掉下来属于工伤,毫无疑问。
2、可以先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同时去医院做伤残鉴定。
3、提起劳动仲裁。
赔偿的数额除了医药费以外,还有法律规定的与伤残级别挂钩的残疾补偿金,鉴于你的腿伤严重,相信应该还有不少的误工费。
-
1、如果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则属于工伤;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1、劳动者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2、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
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