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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跟对方是什么关系呢?我在这方面经验丰富,你明早直接来电跟我说,方便我给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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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有丧葬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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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也就是说,如果因工死亡民,则享受因工死亡待遇。
2、各地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不一致,具体待遇需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定。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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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丧葬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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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职工去世遗属补助,死亡退休职工的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可申请可以申请。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 2、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 3、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 4、档案(劳保中心提供); 5、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 6、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 7、等待领取并发放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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