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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离婚半年,两个小孩,女孩归男方,男孩归我,孩子之前都是跟我生活,孩子接走半年,每天都哭,我怕影响孩子的发展,请问可以夺回孩子的监护权,让她跟我生活在一起吗

民事相关
2018-09-06 12:06: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父母双方根据情况都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依法通过起诉的方式来变更为对方抚养,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和条件比较多,往往涉及到抚养能力问题,是否有不良嗜好的问题,包括吸毒、赌博、刑事犯罪,还包括虐待、打骂小孩等问题。这都是涉及对小孩的成长、心身健康是否有利的问题。法院往往都是通过这些来权衡进行判决的。起诉包括法院管辖问题,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作为管辖的房源,经常居住地是指一年以上工作和生活的地方。涉及到起诉材料的问题,包括对案情做出分析判断,确定诉讼方案,然后是起诉书的起草,证据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再就是准备法庭审理的思路、方案和材料。
  • 您好,您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形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建议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协助搜集证据,更多咨询也欢迎来所面谈。
  • 您好,很荣幸为您服务!的确有这种案件,变更监护人是可以的,但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建议您带上相关证据,前往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有成功案例的。如果觉得我的答复对您有帮助,请给我好评,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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