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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卡消费50606元,还款日28号前只还了5万,漏还的606元于次月2号还款,银行全额收我利息1013.85元。我认为我只应该承担606元本金所产生的利息

债权债务
2018-12-25 09:43: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法律保护的最高是每月按2%计算的利息,超出部分可以不用偿还,如果网贷公司以各种名目收取违约金、管理费等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免除不合法的债务。但合法范围内的债务建议及时清偿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其他损失。
    追问:我按期还掉的5万元,是不是不应该收利息了
    解答:利息是有的,但不能超过月利息百分之二
  • 信用卡应当及时还款,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还款的,可能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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